010-82056338
08:00-11:30 13:30-17:00
根据2012年制定的《学历清查专升本新生的学籍处理办法》,我院将对录取后一年内未完成专科学历认证的(含往届未清退的)学生进行退学处理。请各远程学习中心(函授教学站)根据核实情况,将需要暂时保留的学生反馈至学籍。
本次清查名单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,即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2日,公示期截止后,我们将对中心未申请保留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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